为庆祝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十周年,由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主办的香港中医药节于2007年6月26日-7月1日在香港隆重举行。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应邀出席了开幕式并致辞。
王部长在致辞中介绍了国家中医药发展政策及内地中医药事业发展概况,他高度赞扬香港回归祖国十年来,在特区政府领导下,香港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为保障香港居民健康发挥的重要作用。王部长鼓励香港内地中医界继续弘扬祖国传统医药,优势互补,加强交流合作,为振兴中医药事业,造福于人民而共同努力。
香港卫生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卫生署署长林秉恩、医院管理局主席胡定旭、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李刚等应邀出席了开幕式。
自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祖国后,在《基本法》的法律基础下,特区政府制定了中医药的发展政策,香港的中医药在立法、管理、教育、科研及医疗等方面取得良好的进展。《中医药条例》于1999年7月正式获得立法会通过,至此,香港中医药在香港正式获得法律地位。法定管理机构-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也于同年成立,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管理措施,规管中医师执业和中药的制造、销售及使用。中医的管理制度包括中医师注册、纪律和持续进修。中药的管理制度包括中药商发牌制度及中成药注册制度。十年来,香港中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已经成为香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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