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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点击次数:1862次2007-6-20

  www.jstcm.com             2007年6月20日         8:38:11  中国政府网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在日前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指出,用政策引导方式鼓励农民接受中医药服务,将适宜的中医药服务纳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还指出,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费用变化,提高对医疗费用的监管能力。县及县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年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增长幅度应低于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

      据了解,浙江省87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目前已全部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合作医疗农民2902万人,占全省农业人口的86%,累计报销医疗费用33.32亿元,1420.95万人次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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