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stcm.com 2007年4月10日 8:39:36
健康报讯(记者刘平安)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调整188种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格。 纳入此次价格调整范围的中成药主要是一些专科类用药,包括妇科用药、眼科用药、耳鼻喉科用药、骨伤科用药、皮肤科用药和外科用药,共涉及600多个具体剂型规格品。其中少部分廉价药品价格维持不动,大部分的剂型规格品价格进行了下调。这次降价药品的平均降价幅度为16%,降价幅度最大的为52%。按照2006年市场销售金额匡算,预计降价金额16亿元左右。调整后的价格将于4月16日正式执行。 国家发改委要求,调整药品价格自执行之日起,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同时降低销售相关药品的实际加价率,并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 国家发改委要求主管部门加强对有关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跟踪调查,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 优质优价品种和只有一家企业生产的品种,其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在地区间的差异超过5%时,发改委将参照其较低的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及时调整并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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