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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靖在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强调:今年要抓好8项中医药工作
点击次数:2103次2007-1-15

  www.jstcm.com             2007年1月15日         9:47:45

      中国中医药报讯  (记者周  颖)在昨天举行的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强调,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共同努力,抓好8项工作,加快中医药改革与发展。
  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中的作用。继续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做好县、乡镇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和中医特色专科、急诊急救能力、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继续开展全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地区建设,加大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进一步扩大受援面。
  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将扩大到80%。各省在扩大试点的工作中要落实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探索中医药补偿政策,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农民群众选择安全、有效、廉价、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要充分纳入中医药服务的内容。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市(地)辖区的二级中医医院可以转型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中医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中药目录、基本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规范和标准,建立社区中医药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标准。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和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
  切实做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的实施,今年适当扩大省份,增加治疗人数,总结阶段性经验,研究制定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疗效评价标准。总结心脑血管疾病、病毒性肝炎、肾病、肿瘤等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经验,优化诊疗方案,形成规范并加以推广。继续开展氟骨症、矽肺等地方病、职业病中医药治疗工作,形成氟骨症中医药临床诊疗指南。继续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他新发传染病中医药防治研究。
  加强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能力建设。今年将启动实施《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建设10个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对200余所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进行建设。在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中药配制方面,全面实施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项目。
  研究建立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评价机制。在中医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制定保持发挥特色优势的评价标准。首先建立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标准,对各级中医医院设备配置、科室设置、病房建设、人员配备、临床诊疗的中医内涵要有明确要求。
  加大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宣传,特别是对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弘扬中医药优秀文化,提高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加强中医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引导中医医院转变观念,坚持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始终把保持发挥特色优势作为核心任务。大型综合性的中医医院要针对重大疾病、疑难疾病的防治和科学研究,巩固和提高中医药在一些疾病或一些关键环节等方面的特色优势;要选择优势病种,探索主要应用中医药手段进行治疗的中医病房模式;部分城市二级中医医院可向中医专科医院发展;县级中医医院要走小综合、大专科的路子,以中医药为主要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要加强对中医医院院长的培训,使中医医院姓“中”,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中医医院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现代诊疗仪器设备。严格医疗服务规范,要按照中医理论审查内外、四诊合参、辨证施治,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加强人员与技术的准入管理。继续推行中医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规范医院收支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持发挥特色优势的机制。
  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提高运用中医药防病治病的能力和水平。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相关制度,采取多途径、多方式加强中医药人员的中医药理论和技能的培养。开展中医临床人员中医经典理论培训。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与运行机制研究,探索中医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建设一批中医药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完成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首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组织实施第二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加大科学研究力度,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加强重大疑难疾病、常见病中医药治疗方案和“治未病”技术方法的总结研究,深入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经验传承的研究,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医药项目、国家“973”计划中医理论基础研究专项的组织实施,实施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促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大力加强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继续实施中医临床诊疗技术整理研究项目,落实中医临床适宜技术推广计划。加强中医药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建设好一批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继续推动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的评估工作。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管理改革,提高中医药科技的效率和效益。
  推动中医药立法工作。今年,要继续开展调研和论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工作,推动中医药法早日出台。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各地要结合地方中医药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大实施力度,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五五”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卫生、中医药等法律知识,提高全行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年内完成《中医内科名词术语》等23项国家标准制定,继续组织开展中医药名词术语、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各科病证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的编制工作,完成《中医内科病证诊疗指南》等50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开展中医药标准化人才的培训。
  继续加强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加强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完成第一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任务,开展第二批建设工作,启动局“十一五”重点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建设,筛选、优化、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优势单病种诊疗规范,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举办西医师学习中医高级研修班。
  在基础理论、临床研究、特色诊疗技术、民间经验和验方等方面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进行完善、整理、规范与发掘。开展重点民族医医院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民族医药发展关键问题研究”工作。继续做好民族医药本科教材编写工作。扩大傣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开展朝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试点。
  加强中医药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扩大与政府间交流与合作,巩固和提高交流合作水平。组织开展境外中医药及各国传统医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建设一批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基地,建立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专家库,实施中医药引智项目,加大外向型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渠道和网络,加快中医药走向世界的步伐。组织制定《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十年规划(2007~2016)》,适时召开全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会议。继续推动新形势下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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