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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针灸学会《章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
点击次数:3969次2016-8-26


 

2016年江苏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针灸学会


《章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

 


 

江苏省中医药学会第十一次、中西医结合学会第八次、针灸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拟定于201698日在南京召开,大会将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并审议通过《章程》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此前,经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起㔬修订的《章程》草案于201688日~814日在江苏中医药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广泛征询会员意见,同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江苏省民政厅预审。根据省民政厅预审建议,学会严格按照《江苏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14版)的章节条款对应的规范要求,再行修订,将初次公示的《章程》草案中的部分条款重新归并和调整,并删除《江苏省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14版)以外的相关内容。现将再次修订三会《章程》草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广泛征集全体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如对《章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有异议或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学会秘书处提出(电话:025-86669019)


公示期为:2016826日~91日。

 



江苏省中医药学会章程(征求意见稿).pdf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章程(征求意见稿).pdf


江苏省针灸学会章程 (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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