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结果公布
近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委托江苏、浙江、山东、湖南4省中医药管理局,对辖区内命名满5年的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进行了复审。
该局认为江苏省常州市,浙江省湖州市、绍兴市,山东省威海市,湖南省湘潭市等5个市达到了合格标准,确认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2019年再次接受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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