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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完善中医药政策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
点击次数:12699次2015-11-20 作者:栗 征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开展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中医医疗服务模式研究,在医改中鼓励提供与利用中医药服务研究

  •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探索中医药学术传承创新基本规律,在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学术传承体系、中医药大健康信息化、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等方面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完善中医药政策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相关要求、加快完善中医药政策体系建设、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要求逐步构建体现中医药特点规律、符合中医药发展要求的政策体系,不断适应和引领中医药发展新常态,促进中医药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发展。

  《规划》指出,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处于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应围绕建立健全中医药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的目标,组织实施一批政策研究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提高转化应用水平,建设一支中医药政策研究骨干队伍和一批研究基地,搭建中医药政策交流传播平台,构建良好的协调运行机制。

  《规划》明确了中医药政策基础、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政策、中医药科技创新政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中医药文化传承和传播政策、中药产业发展政策、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政策、中医药法治体系建设政策、中医药事业发展保障政策、中医药政策研究支撑建设等11项主要任务和研究项目,并提出具体要求。

  在中医药政策基础方面,要准确把握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深入挖掘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内涵,明确中医药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全面系统研究分析中医药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中医药政策体系框架、中医药发展规律、中医药特色优势、中医药地位作用、中医药面临形势、中医药发展内涵及其主要指标等开展深入研究。

  在中医药健康服务政策方面,要求开展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中医医疗服务模式研究,在医改中鼓励提供与利用中医药服务研究;医疗机构开展“治未病”服务研究,非医疗机构性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研究;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模式、中医养生保健人才队伍建设、慢性病中医药管理、社会力量办中医、中医医疗器械和健康器材产业发展研究。

  在深化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政策研究方面,要大力推进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深入开展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发展及服务模式、管理政策和人才培养等相关政策研究。

  在深化中医药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方面,应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探索中医药学术传承创新基本规律,在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学术传承体系、中医药大健康信息化、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等方面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建立完善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机制,大力促进中医药理论与技术创新。

  为保障规划各项任务和重点项目落到实处,《规划》还对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做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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