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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件有关传统医药立法议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点击次数:2390次2006-3-16

 www.jstcm.com   2006年3月16日     14:32:33

      据中国中医药报报道,(记者任壮)记者在14日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了解到:到大会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由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达1003件,其中,涉及中医药法、传统医药法、民族医药法和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法的议案14件。
  大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李乾构等41名代表、马宗慧等33名代表、邵峰晶等32名代表和台湾代表团分别提出了关于制定中医药法的议案;孙耀志等32名代表提出了对传统民族中医中药保护进行立法的议案;徐景龙等34名代表、许爱娥等30名代表、唐祖宣等35名代表、余克建等31名代表、黄琼瑶等39名代表、尤全喜等33名代表、夏作理等34名代表分别提出了关于制定传统医药法的议案;雷菊芳等33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促进民族医药发展法的议案;朱天慧等33名代表提出了完善相关立法加强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议案。
  据了解,大会秘书处和各有关专门委员会一致表示,今年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一个代表议案。一是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审议代表提案时,都应邀请提出议案的代表参加会议,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凡要采纳的议案要补充列入立法计划,一时不能采纳的要向代表说明情况,以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代表议案列入立法计划后,在调研和起草的过程中,要请有关代表参加,把代表提出的相关议案文本内容和调研时提出的意见尽可能吸收到法律草案中去。三是在常委会审议法律案时,要邀请提出相关议案的代表列席会议,参与审议,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明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将把代表议案审议结果和处理情况,向全体代表提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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