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又一份中药材“黑名单”出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中药材及饮片专项抽验”不合格名单,93批不合格产品赫然在列。
涉众甚广,问题突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此次抽查的中药材及饮片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涵盖中药材及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抽取范围涉及蒲黄、柴胡、川贝母、血竭、薄荷、木通、苍术、附子、制川乌和制草乌等10个品种、772批样品。经检验,发现93批不符合标准规定。
“总体上看,抽验的中药材及饮片质量状况不容乐观,染色、增重、掺伪、掺杂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除薄荷、木通和制川乌外,其余7个中药材及饮片均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其中,蒲黄的不合格率最高,发现存在染色、增重及掺杂等问题;川贝母发现存在掺伪问题;血竭发现存在掺杂问题。
此次抽查中,不合格的医院涵盖范围甚广。经统计,包括浙江省中医院、内蒙古自治区中蒙医医院、福州市中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西宁市中医院、海口市中医院、哈尔滨市中医医院、武汉市中医医院及西安市中医院等共计36批次医院存在中药材及饮片质量问题(其中中医院25批次)。北到黑龙江、南到海南,全国大部分省份皆有中医院名列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原本在患者心目中有着较好口碑和品牌美誉的知名中医院,也存在药材质量问题。如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在柴胡、蒲黄、川贝母等常用药材检测中,发现掺杂或掺伪问题。河北省中医院则在蒲黄药材中存在掺杂增重等问题。
食药总局:严厉打击
中药材及饮片标准中的“性状”项,指药材和饮片的形状、大小、表面(色泽与特征)、质地、断面(折断面或切断面)及气味等特征。药材或饮片掺伪、掺杂、染色较为严重时,其性状特征会发生明显变化。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中药材及饮片进行染色、增重、掺伪、掺杂等违法行为严重危害公众用药安全,欺骗消费者,必须严厉打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组织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中药材及饮片及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对相关单位依法查处,并要求各省(区、市)局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关中药材及饮片的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国家层面对于中药材及饮片的质量问题一直都比较重视。2011年4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曾下发《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中药饮片监管工作方案并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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