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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点击次数:2207次2006-1-10

www.jstcm.com    2006年1月10日  9:42:39

     国务院1月8日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预案共6章,分别为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
  总体预案是全国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明确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分类和预案框架体系,规定了国务院应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内容,是指导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 总体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按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总体预案将其分为四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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