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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卫生部部长高强答记者问
点击次数:2244次2005-12-30

 

www.jstcm.com   2005年12月30日  9:20:05 

(转自卫生部网站,《学习时报》2005年 第316期报道)


    我国农村卫生工作取得长足进展

    记者:农村卫生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也是农村公共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维护广大农民身体健康,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当前,我国农村卫生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高强:我国农村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从2003年开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部分县,开展了农民自愿参加,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共同筹资,以大病补助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覆盖人口2.25亿,共有1.63亿农民参加,参加率为72.6%,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就诊率和住院率均明显提高,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因贫致贫、因贫返贫问题有所缓解。国务院连续召开了三次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有力地推进了试点工作。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所加强。在农村建立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建立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龙头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农村疾病预防监测和医疗服务队伍建设。卫生部会同国家发改委、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编制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共同筹资,加强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和县中医院的建设。2004、2005年中央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近4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农村改水改厕和爱国卫生运动蓬勃发展,适宜卫生技术在农村得到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农村卫生改革不断深化。截止目前,各地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工作。乡镇卫生院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分流富余人员,清退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同时开展在全县范围内选聘卫生院院长的试点,逐步提高卫生院院长的综合素质。深化卫生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各级财政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配备必要的检测和医疗设备,培训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卫生面貌逐步改善。政府坚持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公立卫生院,对于富余的卫生院,吸收社会资金进行转制,扩大了农村医疗卫生资源。

    卫生支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城市卫生支农制度,并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卫生部规定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高级技术职称前必须到农村卫生机构累计工作一年。卫生部、人事部规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必须到农村服务一年。从2005年开始,卫生部与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了“城市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组织动员城市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采取“一帮一”的形式对口支援农村县级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今年首批城市医师约4000多人已奔赴受援县医院开展工作。在甘肃开展了二级以上医院选派医生支援卫生院的试点。多年来,军队医院坚持从人员、技术等方面对口支持西部地区的100多所医院。各地还组织医疗队,配备车辆和适宜设备,深入贫困地区开展巡回医疗。

    我国农村卫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记者:当前,农村卫生工作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农村卫生服务不适应农民健康需求的问题仍相当突出。我国农村卫生事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是什么?

    高强: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村卫生事业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卫生事业的发展不仅为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水平做出了贡献,也为农村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对于农村的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用“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来重新审视,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卫生发展严重滞后于城市卫生发展,农村卫生医疗服务体系不适应农民健康需求的矛盾还相当突出,农村卫生事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农村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艰巨。当前,我国传染病患病人数仍居世界高位,结核病、肝炎等传统型传染病仍在威胁人民的健康。肠道传染病、微量营养素缺乏病、妇女孕产期疾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等在农村仍未得到有效遏制。艾滋病、非典、人间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又加重了我国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难度。与此同时,由于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劳动环境和生活习惯的变化,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严重疾病的患病人数在农村也不断增加,成为威胁农民健康的主要病种。我国农村出现了急性传染病和慢性严重疾病并存的状况。截止目前,我国在国家、省、市、县四级都设立了负责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执法监督专门机构,而在乡、村两级没有相应的机构,也没有专职或兼职的人员,缺乏必要的监测检验设施和经费保障机制,不能有效预防、监测、发现、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国有七亿农民,基本生活在乡村两级。农村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的不健全的状况,难以有效控制重大疾病的流行,当前最现实的威胁就是禽流感的传播。

    第二,农村医疗服务体系不适应群众的健康需求,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我国的医疗服务体系虽然有了很大发展,但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2003年卫生部组织开展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有48.9%的群众有病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6%应住院而不住院,其中主要是农民因经济原因难以及时就医。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五方面原因:一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我国的医疗卫生资源80%集中在城市和大医院,农村医疗卫生资源严重不足,条件差、设备少、水平低,农村缺医少药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农民患病在当地难以得到有效治疗,要到外地、到大医院就诊,不仅造成了看病困难,也增加了农民的经济负担。二是农民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企业职工基本参加了医疗保险,但在农村还没有建立规范的医疗保障制度。目前正在试点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只覆盖约20%的人口,而且筹资水平不高,保障能力不强。据2003年卫生部组织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有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基本上靠自费看病。一些地区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居民占贫困人口的三分之二。三是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严重不足,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主要靠向群众就诊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有些医疗机构盲目追求收入,出现了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四是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难以实施有效监管。有些药品经销企业靠回扣销售药品,加之以药养医的机制导致医疗机构开大处方,卖贵重药,加重农民医疗负担。五是农村缺乏合格的卫生人才。据统计,目前农村乡镇卫生院人员中,本科毕业生仅占1.6%,大专生占16.9%,中专生59.9%,有 21.6%的卫生人员没有任何学历,难以承担繁重的医疗卫生服务任务。

    第三,医疗卫生管理体制与卫生管理需求不适应。医疗卫生是一个由多个体系组成的有机整体,包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品、医用器材供销和监管体系、医药费用价格管理体系、财政经费保障体系、卫生监督管理体系等。目前这些体系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难以形成合力。卫生部门的主要职能是管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而医疗卫生资源又分别隶属于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和企业,卫生部门难以对全行业实施有效监管。国务院一直强调加强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地方政府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健康需求,统筹各地卫生资源,规划建设卫生医疗体系,但这项工作一直做得不好。有的规划难以制订,有的制订了规划也难以落实。这种状况直接影响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和农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上述问题有些是历史形成的,有些是现阶段由于经济发展水平限制而难以避免的,也有些是由于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工作不力,政策措施不到位造成的。这些问题影响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影响了社会和谐,必须贯彻落实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齐心协力,逐步加以解决。根本出路在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存在的问题。

    推进农村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

    记者: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对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出明确要求。农村发展卫生事业的原则是什么?

    高强:必须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出发,遵循渐进、稳步发展,逐渐缩小与城市的服务差距,不提过高的、不切实际的目标和要求;二是坚持农村卫生事业为农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和公益性质,不能靠向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三是坚持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和维护农民健康的责任,增加卫生投入,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卫生监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卫生事业必须坚持为农民服务的宗旨,不能把医疗服务变成牟利的工具。医疗卫生发展水平必须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能借口财政困难,把维护人民健康的责任推向市场,推给社会和居民。

    记者:“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具体思路是怎样的?

    高强:我国卫生事业是社会公益事业,卫生事业发展必须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人民健康保障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卫生事业应该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同时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方针,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适应人民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第一,制定农村卫生发展规划。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也会存在差异,全国不能强求一律。为了推动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各地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区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把重大传染病防治和基本医疗服务作为重点。规划应包括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发展水平等。明确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卫生部正在研究编制农村卫生发展规划的指导意见。

    第二,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未来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雏形。试点情况表明,这项制度对于缓解农民医疗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医疗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提高政府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经费标准,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到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这项制度。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规范管理办法,探索稳定的筹资机制,制订科学的补偿方案。同时,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快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第三,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不同区域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差距很大。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卫生的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完备,功能比较齐全;中部地区农村一般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但缺乏医疗设备和高素质卫生技术人员;西部地区大多缺乏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危房很多,医疗设备条件差,不能为农民提供较好的基本医疗服务。卫生部和国家发改委正在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加强乡镇卫生院、部分县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建设,各地要落实建设经费,组织实施好建设项目,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

    第四,健全农村卫生经费保障机制。目前,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卫生投入严重不足,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经费和人员工资主要靠医疗卫生服务收入,增加了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明确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属于农村公共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研究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遏制农村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并加强监管,确保医疗安全。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医药价格标准,积极推进农村药品物流配送和监督网络建设。制定农村基本药物和检查目录、控制定点医疗机构收入、控制住院和门诊费用,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

    第五,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农村严重缺乏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影响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2002年中央《决定》明确提出,要为农村定向培养医疗卫生人才。卫生部和教育部正在全国11个省区开展农村医生定向培养试点工作,并将逐步推广到全国各省、区、市。同时,要创造条件,吸引医科大学的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要加强农村现有卫生人员的培训和提高,卫生部正在研究制订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规划,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的万名城市医生支持农村工程,要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第六,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农村公共卫生体系是全国公共卫生体系最薄弱的环节,要立足当前,强化基础,全面加强农村的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并放眼长远,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卫生部正与有关部门研究健全农村疫情监测网络,在“十一五”期间把健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疫情防控网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乡镇政府应确定一位领导和必要的工作人员负责乡、村公共卫生工作,每个行政村应选择一名村医作为兼职卫生防疫人员,负责健康宣传教育、疫情监测、报告和一般应急处理。对兼职的卫生防疫人员由地方政府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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