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承担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任务的艾滋病中医药治疗点均可申报。通知要求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本省艾滋病中医药治疗点填写申报表,包括医院(试点项目治疗点)综合情况、承担中医药治疗任务科室的基本情况、艾滋病中医药治疗情况、科研及科研人员情况等内容,并于9月19日前将申报表报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1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