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资源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性资源。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关于“开展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的职责,从2011年开始,我局组织开展了22个省份的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为保证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印发2013年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部署,以中药资源普查组织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普查成果转化和承接为重点,以科学技术创新为驱动,不断总结完善普查试点工作,为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要点
(一)积极推进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
1、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综合调研督导。
全面了解2011、2012年度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国家基本药物所需中药原料资源调查和监测项目”和2012年行业专项“我国代表性区域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项目”等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经费执行情况,了解普查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推动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2、组织召开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交流会。
全面推进2013年的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召开工作交流会,总结交流前期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展示普查工作的成果,搭建各试点省之间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试点相关工作的交流和学习平台。
3、推动尚未开展中药资源普查省份的试点工作。
前期尚未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省份,应积极争取本省人民政府的财政支持,按照我局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部署和制定的技术规范,适时启动本省普查试点工作。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试点工作,并争取相关经费的支持。具体工作由我局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办公室衔接。
(二)加强中药资源科研和服务体系建设
1、建立国家中药资源科研体系。
以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为依托,筹备建立国家中药资源中心,构建国家级中药资源科研平台。通过与各省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以及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站建站单位的联动,形成稳定的科研组织架构和共建共享的合作与成果分享机制,对口合作,加强科研成果向中药材生产一线的转化应用。借鉴农业技术体系的模式,联合相关部委,多渠道争取中药资源领域的科研项目,建立中药资源研究的领域科学家、品种科学家及专业岗位科学家,加强基层中药资源技术人才的培养,逐步形成覆盖全国,比较系统、结构合理、由不同层次构成的中药资源科研体系。
积极参加与中药资源有关的国际标准研究制定工作,为ISO/TC249国际标准的制定提供保障,组建人参国际标准联盟等。
2、筹建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大队。
以各试点省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的技术骨干单位为主体,吸收地方主要产区相关单位和人员筹建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大队,加强基础条件建设,配置相应的装备,负责中药资源相关调查、收集和整理工作,逐步建立满足国家、各级政府和行业需要的常态化中药资源调查机制。
3、建立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
加大支持力度,基本建成由中心平台、监测站和监测点组成的国家基本药物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通过对区域内中药资源相关信息的收集和监测,分析中药资源动态变化趋势,提供中药材主要产区的产量、流通量、质量和价格等信息,开展与中药资源相关的检测检验等技术服务,逐步形成区域性、综合性服务平台。
(三)做好中药资源普查成果转化和承接工作
1、实施道地药材认证的试点工作。
以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我局开展的科技重大项目有关道地药材形成机理研究和标准制定所取得的成果,实施道地药材认证的试点工作,促进道地药材种植规范有序,产区发展科学合理。
2、制定下发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标准、建设一批示范基地。
结合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任务,制定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标准。鼓励地方政府、工商农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根据基地建设标准,在中药材的道地产区或主产区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逐步建成国家名贵道地、大宗常用,以及稀缺濒危药材种子种苗规模化、规范化的繁育基地,正本清源,保证品质优良和有效供给。经专家的科学论证,我局将达到标准的基地作为“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科技示范基地”,给予相应的支持。
3、建立中药资源实物标本馆。
加强中药资源实物保存的基础条件建设,充分承接好中药资源普查成果,鼓励建立国家和省级中药资源实物标本馆(药材标本、腊叶标本、浸渍标本等),永久保存中药资源普查获得的标本实物;建立中药资源普查相关实物的展示场馆,为中药资源相关研究和教学提供实物材料。
(四)加强中药资源普查科技创新和支撑
1、开展一批与中药资源普查相关的科技项目。
重视与中药资源普查相关的关键问题和关键技术方面的科学研究,加强以中药材质量和指导县域中药材生产为目标的中药材生产区划研究;开展中药材的区域质量特征及商品规格研究;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相关标准的研究;开展珍稀濒危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功能基因挖掘研究;加强中药资源调查中具有创新性、简便实用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开展中国药用植物红皮书的编制工作。
2、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培训。
组织开展国家、省级和县级的中药资源普查人员的培训,包括外业调查、内业整理、数据库使用等技术培训;开展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等的专题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强化培训质量,提升中药资源普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建立一支稳定的、专业化的中药资源人才队伍。
3、充分发挥专家在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中的作用。
进一步吸收行业内外的专家参与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完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专家指导组的组成,进一步健全专家指导组的指导、督查和评估工作机制。根据前期试点工作中标本鉴定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的发挥中药资源分类鉴定等专业领域老专家的指导和把关作用,进一步提高一线年轻普查队员分类鉴定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保证普查工作的质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