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中奖办〔2011〕2号
关于申报2012年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市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针灸学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2012年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2012年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由各市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针灸学会及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要求择优、限额、分类推荐,请参照《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严格掌握标准,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无特别理由,各单位推荐项目不得超过所规定的限额数。
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两年以上,即2010年2月28日前通过鉴定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针灸科技成果,且尚未获得国家科技部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以及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针灸学会科学技术奖以及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成果。
二、推荐渠道:
1.各市、县医疗机构和中医药科研院所申报的项目,经各申报项目的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各市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或针灸学会初审后根据《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4)报送推荐材料。
2.江苏省卫生厅、中医药局等省直属单位、中医药院校申报的项目由各单位初审盖章后根据分配名额直接报送推荐材料。
3.《江苏中医药》杂志理事会成员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各单位初审盖章后直接报送推荐材料。
4.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国家部委在江苏设立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各单位初审盖章后直接报送推荐材料。
三、申报材料
1.《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2),是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按照《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3)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等内容并提供附件材料。推荐书表格由系统生成,请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附件材料用A4纸张双面复印,《推荐书》表格及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要求一式3份。
装订材料顺序为:《推荐书》、查新报告、《知识产权证明》、《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无知识产权争议与重复申报声明、应用证明、其他有关材料,装订时采用胶装,采用A4(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纸型竖装,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字体不得小于5号,不加封面、不得用塑料环以及订书钉等装订。《推荐书》1份为原件,并在首页的右上角标明“原件”。原始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推荐书》表中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必须前后一致并逐一签字、盖章)。
2.《项目摘要》须按照体例格式填写中英文《项目摘要》,要求一式5份,不得装订,双面打印或复印,装入文件袋,并在上面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和日期。
3.所提交的推荐书主件及其主要附件电子版与书面材料应保持一致,并报送光盘1份。
四、注意事项
1.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2.已经连续2年申报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没有获得奖项等级的项目不得推荐。
3.项目存在争议且未获解决的项目,不得申报。
4.申报受理日期:2011年9月21日~10月20日。
5.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282号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
邮编:210029;
联系人:李家宝;联系电话:025-86669019;
附件:
附件1: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doc)》
附件2: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doc
附件3:《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doc
附件4:2012年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5:项目摘要.doc
附件6:无知识产权争议与重复申报声明.doc
附件7:应用证明.doc
附件8: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中医药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名录.doc
以上通知及附件请登陆江苏中医药信息网“科技评审”栏目查询下载。
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科学技术奖/中医药 推荐/申报 通知
抄报: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科技厅、
江苏省科协、江苏省教育厅
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
抄送:江苏中医药杂志理事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京军区联勤部、南京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
有关高等院校、各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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