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日前结束,根据苏中奖办[2011]1号通知要求,结合《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及《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经各市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针灸学会、省直卫生中医单位、医药院校、江苏中医药杂志理事会成员单位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家部委在江苏设立的医疗单位限额申报,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了形式审核,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请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2011年6月15日~ 7月14日)采用书面意见形式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自己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法定代表人须在书面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否则视为无效,不予受理。涉及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名次排列等非实质性问题的争议,由推荐单位或者推荐专家负责协调,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公室审核;涉及项目技术等实质问题的争议,由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调查后进行裁决。凡在项目评审前争议未能妥善解决的项目,不再列入本年度的评审。 联系电话:025-8666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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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家宝
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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