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0年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苏中会[2010]15号
各市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针灸学会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及《江苏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经江苏省科技厅和江苏省中医药局批准,由江苏省中医药学会、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江苏省针灸学会联合设立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该奖项为江苏省中医药行业内最高奖项,已于2010年4月10日正式启动报奖程序。现将2010年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评选范围、内容和标准,按照《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附件1)的规定执行。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通过鉴定和实施2年以上,即2008年2月28日前通过鉴定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针灸科技成果。
二、推荐渠道:
1、各市、县医疗机构和中医药科研院所申报的项目,经各申报项目的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各市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或针灸学会初审后根据《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4)报送推荐材料。
2、江苏省卫生厅、中医药局等省直属单位、中医药院校申报的项目由各单位初审盖章后根据分配名额直接报送推荐材料。
3、《江苏中医药》杂志理事会成员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各单位初审盖章后直接报送推荐材料。
4、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国家部委在江苏设立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各单位初审盖章后直接报送推荐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书面材料
1、“书面材料”指:①书面推荐书3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2套,其中推荐书主件与主要附件、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②项目摘要(附件5)一式3份。其中,主要附件包括:必要的文件和证书,如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技术研究报告、应用证明(附件7)、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批准生产文件、无知识产权争议与重复申报声明(附件6)、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著作等。注:书面材料原始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2、推荐书填写:《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2)是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按照《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3)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等内容。
3、书面材料格式要求:书面材料应打印或复印,卷面清楚,采用A4(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纸型竖装,双面印刷,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字体不得小于5号。
(二)电子版材料:所提交的推荐书主件及其主要附件电子版与书面材料应保持一致,并报送光盘1份。
四、注意事项
1、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2、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3、申报受理日期:2010年4月15日~5月15日。
4、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282号江苏省中医药学会学术管理部;邮编210029;
附件:
1、 《江苏省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doc
2、 《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doc
3、 《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doc
4、 《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5、 项目摘要.doc
6、 无知识产权争议与重复申报声明.doc
7、 应用证明.doc
8、 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学科代码表.doc
9、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中医药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doc
江苏省中医药学会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江苏省针灸学会
二○一○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科学技术奖/中医药 推荐/申报 通知
抄报: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科协、江苏省教育厅
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针灸学会
抄送:江苏中医药杂志理事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京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南京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各有关高等院校、各市卫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