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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调低22种药品价格最大降幅达63%
点击次数:2601次2005-9-29

     信报讯(记者于恒舟)10月10日起,降低22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40%左右,最大降幅达到63%,降价金额约40亿元,是政府历次药品降价中幅度最大的一次。
  降价的22种药品以抗感染类药品为主,共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之所以选择这22种药品降价,是因为这些药品临床应用比较广泛、价格虚高空 
间较大,也是各方面反映比较集中的品种。

  这位负责人解释,降价的原因,主要是有些药品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规模扩大,成本相对降低;有些是由于技术进步而导致成本降低;还有些过去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等,价格仍然虚高,“发改委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继续降低其他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加强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干预。”

  ■记者追访

  药品仍然有降价的空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负责人昨天表示,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药品价格监管,不断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同时,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许多药品仍然有降价空间。”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药品前期研制开发成本很高,一旦投入生产并达到一定规模后实际制造成本较低。因此,一种药品上市之初,价格必然相对较高,随着生产规模扩大及市场竞争加剧,实际成本和成交价格是呈快速下降趋势的。

  出台措施防降价药消失

  在以往的 药品降价中,降价药品往往就此从一些医院的处方或医药企业的供货单上消失。昨天,在宣布药品降价的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

     卫生部首次联合出台了三项配套措施,确保群众真正得到降价的好处。

  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三条措施是:将医院销售的22种降价药品的实际加成率严格限制在15%以内;暂停22种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医院合理用药的监管,要求各级各类医院销售降价药品数量不能因降价而发生明显变化。信报记者 于恒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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