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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江苏省针灸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点击次数:4563次2006-7-31
江苏省针灸学会文件
苏针会字〔2006〕10号
 

关于推荐江苏省针灸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市针灸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和《江苏省针灸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学会讨论研究,决定于2006年12月上旬在南京召开“江苏省针灸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四大以来的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讨论制订今后工作计划。现将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针灸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
    2.学术上有一定成就,学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学会实际工作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和针灸企业家;
    3.新推荐的理事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4.连任理事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本会会员;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要求具有高级职称者。
    (二)推选方法和要求
    1.各市针灸学会、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理事候选人,请按照民主、协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为保持学会工作的连续性及其活力,原则上在第四届理事名额基础上更新不少于1/3理事;
    3.推荐工作应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能够较好地体现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
    4.在理事候选人中应适当照顾管理、地区和妇女代表,以体现广泛的代表性;
    5.推荐的理事候选人,经审核符合理事条件者,提交“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
    6.填报方法:
    (1)网上填报(推荐),方法:登陆(江苏中医药信息网),点击进入“网上申报”栏目,打开“候选人申报(推荐)”,选择“江苏省针灸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申报”,填写基本信息上传即可(编号:300)。
    (2)表格下载填报,方法:登陆(江苏中医药信息网),点击进入“信息动态”栏目,打开“2006学会换届专栏”,查阅通知全文并进行表格下载(注:各市学会填制E表,各相关单位填制F表)。
候选人推荐表一律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公章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于9月10日前报南京市汉中路282号江苏省中医药系统四会一刊学术管理部(邮编210029)。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小灵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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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小灵通
黄亚博
025-86601525
51999840
费忠东
025-86669019
51999844
石田金
025-86669019
51999845
陈  宁
025-86617284
51999854
 
    关于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附:1.名额分配:                                 
 
 
江苏省针灸学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抄报:江苏省科协、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中医药局
抄送: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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