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针灸学会文件
苏针会字〔2006〕10号
关于推荐江苏省针灸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各市针灸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和《江苏省针灸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学会讨论研究,决定于2006年12月上旬在南京召开“江苏省针灸学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四大以来的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讨论制订今后工作计划。现将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针灸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
2.学术上有一定成就,学风正派,身体健康,能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学会实际工作的专家、学者、管理人员和针灸企业家;
3.新推荐的理事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4.连任理事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本会会员;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要求具有高级职称者。
(二)推选方法和要求
1.各市针灸学会、各有关单位组织推荐理事候选人,请按照民主、协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为保持学会工作的连续性及其活力,原则上在第四届理事名额基础上更新不少于1/3理事;
3.推荐工作应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能够较好地体现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
4.在理事候选人中应适当照顾管理、地区和妇女代表,以体现广泛的代表性;
5.推荐的理事候选人,经审核符合理事条件者,提交“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
6.填报方法:
(1)网上填报(推荐),方法:登陆(江苏中医药信息网),点击进入“网上申报”栏目,打开“候选人申报(推荐)”,选择“江苏省针灸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申报”,填写基本信息上传即可(编号:300)。
(2)表格下载填报,方法:登陆(江苏中医药信息网),点击进入“信息动态”栏目,打开“2006学会换届专栏”,查阅通知全文并进行表格下载(注:各市学会填制E表,各相关单位填制F表)。
候选人推荐表一律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公章,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一寸免冠彩色近照(4张),于9月10日前报南京市汉中路282号江苏省中医药系统四会一刊学术管理部(邮编210029)。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小灵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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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小灵通 |
黄亚博 |
025-86601525 |
51999840 |
费忠东 |
025-86669019 |
51999844 |
石田金 |
025-86669019 |
51999845 |
陈 宁 |
025-86617284 |
51999854 |
关于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附:1.名额分配: ;
江苏省针灸学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抄报:江苏省科协、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中医药局
抄送: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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