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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关于成立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的决定
点击次数:5457次2008-6-18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文件
 
苏中西会〔2008〕22号
 
关于成立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的决定
 
 
各市中西医结合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队伍建设,发挥人才优势作用,根据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章程和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科发展需求及学会工作实际,决定成立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经各市学会、各有关单位提名推荐,省学会组织审核,并经民主选举产生了首届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特聘请袁国桢同志为该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任期至2011年6月。同时聘任吴爱勤同志为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赵景芳、王焕林、陈一鸣同志为高级顾问。
    望专业委员会成立后,按照学会章程及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宗旨,规范管理,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为发展中西医结合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附: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二○○八年六月十四日
 
 
抄报: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
      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民政厅
抄送: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

附: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名单
 
 
名誉主任委员:吴爱勤
主任委员:袁国桢
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张培新   李  坚   李一云   汪广剑   陈一心   储  兴
常务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孔  亮   王丽娟   王学慧   兰光华   古桂雄   任苏苇
    刘伟彦   刘南华   吴  敏   张  晖   张炳茹   张荣春
    李  浒   李广东   李如英   杨永杰   陈少泉   周振和
    周效芹   姜亚军   施宏新   赵幸福   赵海宁   钮晓勤
    高建芸   董良泰   魏贤玉
学术秘书:周振和(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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