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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卫生部门采取七项举措严防人感染禽流感
点击次数:2513次2005-11-10

      11月9日,省卫生厅召开全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郭兴华厅长要求全省各级卫生部门充分认清国内外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克服侥幸心理,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抓住预防、控制和救治三大重点环节,认真落实七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力争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完善和落实禽流感防治预案和工作方案。根据目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形势,对禽流感防治预案和工作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抓紧做好人员、药品、车辆、设施、设备等各项储备,健全突发疫情应急机制。省卫生厅已经成立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专家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成立专门的应急专业组,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传染病专科医院等医院要成立院内专家组。

  二是加强疫情监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是发现人感染疫情的最前沿阵地。要通过培训教育、落实责任、完善设施等措施,切实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监测能力建设。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发现可疑对象。监测的重点对象是发热呼吸道病例、发热肺炎病例和家禽养殖、送输、屠宰、销售人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把监测“关口”前移,主动到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和病、死禽的密切接触人员中去搜索可疑对象。一旦我省发生禽流感疫情,要迅速开展重点监测和控制,组织对病、死禽的密切接触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医学观察,发现出现流感样症状或者患肺炎病例时,应立即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按技术指南采集标本,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指定的实验室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实验室检测;指导疫区内有关人员和职业暴露人员采取严格的个人防护措施,严禁在无防护条件下接触病死家禽,以及从事解剖、标本采集和运输等工作;同时增设监测哨点,对有禽类接触史的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进行人禽流感疫情监测,开展采样检测,防止疫病向人传播。

  三是严格疫情报告和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严禁隐瞒、谎报、缓报疫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按照卫生部发布的《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进行网络直报,县级、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筛查,一旦确定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预警病例,要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四是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落实食品卫生日巡查制度、重要食品卫生动态日报告、周报告制度,每天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当地的重点集贸市场的禽类及其制品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五是开展人员培训。针对不同对象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抓紧开展禽流感防治知识和技能应急培训,提高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尤其是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禽流感疫情监测意识、发现能力和应对能力。我厅将于近期再次举办省级培训。同时,发挥专家的作用,制定应急救治预案,研究有效的治疗办法,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六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活动,宣传禽流感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七是强化部门协调联防机制。我省卫生部门与农林部门已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合作机制。卫生部门将加强与农林、检疫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掌握禽类疫情动态,实施联防联控。一旦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要做到“三同时”,即两个部门相关人员要同时到达,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省卫生厅强调,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蔓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省卫生厅已成立由郭兴华厅长任组长的防治领导小组,以及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专家组,近期还将组织对各地防控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并限期整改到位,促进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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