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jstcm.com 2008年12月15日 10:15:02
中英联委会医药工作组11月22日~30日在英国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确立了中英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合作框架,并就中医药立法和药品准入问题进行官方会谈。
会议期间,中英双方就中国新医改方案、中国医药定价体系、中英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中英医药市场分销体系、英国中医药立法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并就双方企业开拓市场所遇到的障碍探讨了解决途径,力求解决中英两国医药贸易过程中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扩大企业双向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国医药贸易和投资的发展。会议取得了富有建设性的成果:确立了双方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合作框架。中英双方将鼓励大学间、科研机构间以及大学与科研机构间的合作,同时支持英方医药企业与中国三大医药科技园区进行合作;双方将探讨设立医药发展基金的可能性,用于扶持双方医药企业的发展。中英将促进双方企业配对,帮助企业寻找合适的分销商,促进双方企业的贸易和投资往来。
中国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经商处、英国贸易与投资总署、英国卫生部、英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英国驻华大使馆以及中英两国的大型医药企业、研发机构、贸易促进机构等26家单位共40人参加了会议。
在英期间,中方代表团还与英国药监局就中医药立法和药品准入进行了官方会谈,双方就英国药典专论修订、英国中医药及中医师立法、英国中药和原料药市场准入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据中国医保进出口商会会长周小明介绍,根据欧盟2004/24/EC指令,英国将于2011年4月30日起对中药产品实行药品注册的时间表没有变,会按期实施。但此法令仅适用于中成药,不适用于中药饮片。故2011年后,中药饮片仍可按食品销售。此外,为配合对英国1960年颁布的医药法的修改,英国卫生部日前正同步研究对中医师的法律规管,寻求以提高中医师的资质管理代替对中药注册管理的途径,将遴选药物的权力转交执业中医师,由执业医师对药物负责。如此途径得以实施,中成药将只需拥有销售许可即可由中医师在进行一对一诊疗后开具。
周小明表示,2009年双方将继续在英国中医药立法方面加强协作。中方将进一步为英国传统医药专论的修改和传统医药法案的配套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
同时,双方将加大对工作组职能的宣传,帮助企业更好的利用工作组提供的平台,服务于进出口贸易的各个环节。借助工作组的平台,加强政府间、企业间、以及政府和企业间的交流。同时,中英双方将开展有关培训活动,包括英方为中国企业就欧盟和英国GMP标准以及如何进入英国医药市场,特别是医疗器械市场的流通和营销渠道等提供培训。
双方商定,中英联委会医药工作组第三次会议定于2009年9月在北京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