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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今签订中医药合作协议 中央全力扶持
点击次数:1934次2007-11-23
 www.jstcm.com                 2007年11月23日             13:03:31 
 
    [江苏中医药信息网]人民网11月23日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天将在香港与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签署关于中医药领域的合作协议。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访港前夕接受香港《文汇报》专访时透露,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内地与香港中医药界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协议,内地和香港将在制订中医药发展战略与规划和政策法规、医疗、医院管理、标准化建设、科研、人才培养、文化交流与科普活动、中药材基地建设等领域开展广泛的交流合作。

  据报道,王国强指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港府长期以来一直保持多渠道务实合作,为香港中医药发展提供技术支持,推荐中医专家协助进行中医学位课程评审,参与注册审核和执业资格考试的命题和考核工作,并为在香港申请有限制注册的内地中医发出批文。在CEPA框架下还为香港三所大学中医本科生提供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机会。

  王国强说,香港回归祖国十年来,在港府的大力支持下,香港中医药事业获得长足发展。1999年特区政府通过了《中医药条例》,成立了“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结束了中医药被排除在政府认可的社会服务体系之外的历史。在法律保证和制度建设方面,已将中医药医疗、教育纳入香港医疗服务、教育服务体系。在经费安排和资源动员方面,建立了高水平的中医药研究平台,培育了现代和传统并存的中医药产业。

  利中医药产业走向国际

  对于香港在弘扬中医药方面的作用,王国强认为,香港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形态,中医药在港发展有很强的国际示范效应,有助于将中医药的科研成果在国际推广。他说中医药的产业已初具规模,未来发展空间无限。他并称赞香港科技进步,信息发达,资金充裕,卫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成熟,人才的国际化程度高,在推动中医药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和国际化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回归后在发展中医药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提供了更加丰富的中医药医疗、教育、研究以及产业的发展形态和发展模式。这些都值得在内地中医药事业的创新发展中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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