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
江苏中医药学会
关于《江苏中医膏方临床应用专家共识(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了促进膏方在江苏省中医药相关机构的安全、合理使用和规范化制备,指导临床医生正确开具膏方,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和江苏省中医药学会组织相关中医药专家经过多轮研讨,数易其稿,形成《江苏中医膏方临床应用专家共识(征求意见稿)》。
本共识按照《中医药临床应用专家共识的报告规范》制订,并参照《中华中医药学会中成药临床应用专家共识报告规范》的规则起草。
现对《共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至17日。敬请相关专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发展部(南京市汉中路282号);
联系人:商 璐 邮箱:SL@jstcm.cn;电话:18915999711。
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
江苏省中医药学会
2021年12月13日
附件:《江苏中医膏方临床应用专家共识(征求意见稿)》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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